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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无烟

2016年世界无烟日:为平装做好准备

 
 
 

日志

 
 

宁波规定银行等29类场所禁止吸烟  

2008-12-16 19:11:02|  分类: 控烟新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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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浙江省宁波市爱卫会从4月1日起大力推进创建无烟单位,29类场所禁止吸烟。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在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学校的教室等教学活动场所,公共电梯间、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在影剧院、音乐厅、游艺厅、歌舞厅、候车(机、船)室和售票厅、室内体育场馆、商场(店)、网吧、图书馆、展览馆、美术馆、科技馆、档案馆、邮政、电信和金融证券机构的营业厅等公共场以及各单位的会议室除专设地点外禁止吸烟。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要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并不得放置吸烟器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停止吸烟。公共场所违反上述规定,不开展禁止吸烟活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读单位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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