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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无烟

2016年世界无烟日:为平装做好准备

 
 
 

日志

 
 

谬论六:禁止吸烟是对吸烟者权利和自由选择权的侵犯。  

2010-05-21 12:53:17|  分类: 针锋相对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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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

无烟化法规没有侵害任何人的权利!其目的旨在通过规范可吸烟和不可吸烟的场所保护人们的健康。

回应:

要记住,大多数人都是不吸烟的,而吸烟者中大多数又是想戒烟的!很多吸烟者使用烟草不是他们自愿的选择,而是由于对烟草制品中尼古丁成分成瘾所致。人们呼吸无害空气的权利高于吸烟者在公共场所吸烟,危害他人健康的权利——这不是共处不共处,或者使用合法产品的自由问题,而是应该在那里吸烟,以避免危害他人健康的问题!

来源:人们喜欢室内环境无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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