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加关注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毕无烟

2016年世界无烟日:为平装做好准备

 
 
 

日志

 
 

毕无烟:控烟 ,不需要太多理由  

2012-02-29 12:10:23|  分类: 我爱无烟生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原文载于《健康博览》2011年7月号,有删改

博主档案:毕无烟,男,陕西交通公司职工,2008年建立自己的控烟博客,2010年考取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彭博公共卫生学院的烟草控制远程教育并获得结业证书
人气指数:4颗星
粉丝数:94987

毕无烟:控烟 ,不需要太多理由 - b108j无烟 - 毕无烟(b108j)

 

采访实录:
他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毕无烟。几经周折,终于通过电话和网络联系上毕无烟。虽然是在外面度假,但是一听说记者的采访内容是控烟,毕无烟显得非常热情。
记者很好奇毕无烟作为一名交通公司的职工,却积极参与控烟的动机。毕无烟淡淡地说,只是讨厌烟味,好像也没有其他太多理由。毕无烟说:我很小就无法忍受厨房做饭时候的烟味,那时到厨房烧火是我最头疼的事之一,不过由于那时房子的密封性不太好,烟味比较容易散发出去,我闻旱烟的味道后还没有明显不适感觉,但隐隐约约知道吸烟是不好的事情。爱看书的我后来才慢慢知道了吸烟为什么会危害健康,加上自己吸过一两支烟后的感觉并不好,于是就决定永远不吸烟。
但是无论是作为博主或者粉丝,毕无烟都对控烟投入了极大的热忱。其实,控烟需要理由吗?控烟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我们都有责任保护我们的健康权。    
在毕无烟的微博上总能看到这些控烟要点:1、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尊重不吸烟者免于被动吸烟的权利。2戒烟越早越好,什么时候戒烟都为时不晚。  3、吸烟和被动吸烟都会导致癌症、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多种疾病。
通过微博,毕无烟结识了很多疾病控制专业人员,比如国家控烟办公室姜垣主任、吴宜群老师等。毕无烟在网上下载姜垣主任发到微博上的控烟公益广告,打印出来,四处奔波,送到各饭店请求张贴控烟广告。在这个过程中毕无烟体验到微博之外控烟工作开展的艰难。因为担心张贴控烟广告可能影响生意,大多数饭店老板拒绝毕无烟的请求。对于这种现象,毕无烟表示理解,毕竟人们对控烟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这就更需要我们通过微博这样的平台大力宣传控烟。人们的认知和行为需要时间慢慢改变。控烟博主们说得很好:几年前我们没有想到现在居然医疗场所能禁烟,几年后,我们的孩子可能会惊讶,在父辈的那个年代,饭店里居然还能吸烟!
精华帖回放:
山寨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序言(原创)
本人决心优先考虑其保护自身健康的权利,认识到接触烟草烟雾是一个对不吸烟者的健康具有严重后果的全球性问题,呼吁所有不吸烟或反对吸烟的人就有效、适宜和综合的应对措施展开尽可能广泛的社会合作,严重关注由于卷烟产销量的提高,烟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不认真执行公共场所禁烟政策而导致的室内空气污染持续加重的后果,认识到科学证据明确确定了烟草制品及其烟雾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具有药理活性、毒性、致突变性和致癌性,会造成吸烟者与被动吸烟者生病、致残甚至死亡, 还认识到接触烟草烟雾与其致病、致残和死亡的过程中有一定的时间间隔,由此导致人们对接触烟草烟雾的严重后果的忽视,进一步认识到烟草控制与避免接触烟草烟雾的极端困难性;忆及本人在尚不了解被动吸烟危害的情况下仅仅为了吸烟的家人健康而付出的长期、艰苦的而又收效甚微的努力,还忆及本人为了了解为什么被动吸烟有害健康而专门旷课去参加2001531日的世界无烟日主题活动,从那时起决定将无烟行动进行到底,并从2002年开始实施拒绝二手烟计划,更忆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被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后到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的那段时间,本人为了减少吸二手烟而付出的巨大努力,其间长达120天的无烟日让本人坚信避免接触二手烟不像一些人说的那样毫无可能。    20058月西安市开展的公共场所禁烟活动让本人更加坚信:明天的世界一定是没有烟草烟雾的世界!
                                               
毕无烟
  评论这张
 
阅读(475)| 评论(0)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